什麼是推理小說?

這是在一個封閉性的m群聊天時,討論推理小說的筆記。
有位前輩(他不願具名)提到關於推理小說的事情。  

以下,是他的見解。

推理小說光派系就可以分出多種,只說是要詭計實在滿模糊的:

光是本格派、新本格、社會派、冷硬派、醫學派…etc,通常都有不太相同的故巨風格和謎題方針

比方說常見的暴風雨山莊背景、或是一個也不留類型,就大多侷限在本格和新本格,其他類型的就很難用到

所以說至少得先決定,是有想出一個超屌的詭計,然後用這個當主軸發展出一個故事和背景

或是有一個劇情/角色/世界觀,然後再從中發展出相對應的謎題

說真的差異滿大的

如果不是本身對推理領域有研究或愛好,不太建議寫本格或新本格推理,因為這類大多很吃謎題的精彩性。除非對想出的詭計很有信心,否則很有可能會被推理界批到爆

至少其他的類型可以靠劇情或角色的精彩性來彌補,甚至有很多推理小說,根本就沒有什麼所謂的  發生案件→搜查推理→找出真兇  …這樣的模式

另外推理十誡和20誡,那種東西看看就好,不用特意去遵守。基本上在這個時代早就沒什麼人在理會了,反過來拿去諷刺的反而不少

最主要的還是所謂的邏輯性←這個東西可以說是所有推理小說的本質

故事要弄出很多超現實的法則、超能力、奇特世界觀都可以,只是要注意對讀者的公平性,也就是說前後必須依循著一定的邏輯,不可自我矛盾

比方說有部推理名作「活屍之死」,裡面的世界觀是死人可能會復活。也就是說當犯人殺死受害者後,受害者仍然可能以屍體狀態復活過來。乍看之下是個莫名其妙、而且打從根本否定推理的行為,但是作者就是能夠寫得精彩萬分,劇情合理之中卻又出乎意料,簡單說就是沒有違反邏輯規則的"驚奇感"

簡單說,就是要從邏輯中去鑽盲點,讓讀者驚奇

我很喜歡的一位作者說過,推理小說的本質,其實就是作者和讀者的對決(←聽起來超熱血的XD)

 

1 Comment
  1. Si Wei 說道:

    现在关于“广义推理”的争论很多。类似伊坂幸太郎的几部作品都被当作推理小说出版,但很多本格和新本格fans看完后大喊上当;但古典诡计——包括物理诡计——在内基本都用光了,所以很难见到传统的“本格”作品。日本把“ミステリー”和“推理小说”其实也是分开对待的。而欧美文坛基本都是犯罪小说了,如果按照“广义推理”范围来划分,那么类似《The Da Vinci Code》也应算是推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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